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宁远县是一个以农业为主,工业和林业渔业共同发展的县。宁远县现已完成生产总值245650万元,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92521万元,同比增长7.4%,第二产业增加值58152万元,同比增长19.8%,第三产业增加值94977万元,同比增长9.7%。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为38:23:39,第三产业的比重首次超过农业,产业结构逐渐优化。宁远县土地总面积2498平方公里,2001年末实有耕地面积49.32万亩,其中稻田38.01万亩,旱土11.21万亩。2001年,全县农作物总播面97.68万亩,其中粮食作物播面68.4万亩,总产24.6813万吨;经济作物播面7.755万亩。全县农业总产值128761万元,其中:农业产值60724万元;林业产值3902万元;牧业产值56431万元;渔业产值7704万元。全县农业管理机构有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县农业局、县林业局、县水利局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、县畜牧水产局等。